鲁教体函〔2023〕27 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山东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 号),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3〕3 号 ) 要求,决定举办山东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
展演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

二、活动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用美育浸润心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坚定理想信念、砥砺报国之志。
(二)坚持面向全体。扩大活动覆盖面,鼓励特色发展,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形成“一校多品”的新局面。
(三)坚持弘扬中国精神。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通过展演活动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引领学生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
三、项目类别
展演活动包括艺术表演类(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部分;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
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四个大类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活动对象
参加展演活动的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在华留学生可参照上述分组。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参加对象为高校校级党政领导干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全省普通高校、有关教研科研单位。
五、活动安排
展演活动分为高校开展活动和省级集中展演两个阶段开展。
(一) 2023 年 5 月—9 月, 高校开展活动阶段。各高校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将艺术展演与艺术课程、学生艺术社团、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与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和传统节日相结合,积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努力让每个学生有机会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在高校开展活动基础上,按照报送要求,将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报送办法另文通知) 。
(二) 2023 年 10 月— 12 月, 省级集中展演阶段。组织开展省级集中展演活动,促进高校间的展示交流,并推荐优秀节目作品报送教育部。
六、报送名额
(一)表演类集体项目。表演类集体项目以学校为单位组成
代表队。每所高校声乐项目同一组别可报送1 个合唱节目和 1个小合唱(表演唱)节目; 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4 个项目同一组别各报送1个节目。有表演类艺术专业的高校可甲、乙组分别报送。甲乙组学生之间不得跨组组队。
省级高水平大学生艺术团必须参加表演类项目展演,按照团队建制参加相应类别的集体项目。
(二)表演类个人项目。每所高校报送不超过3 人(项目类别和组别任选,同一项目同一组别限报1 人)。每名学生只能报1 个节目且不得与集体项目兼报。
(三) 学生艺术作品(微电影除外)。学生艺术作品由各高校在评选基础上报送省教育厅。人数在10000 人以下的高校报送艺术作品6 件;人数在 10000—20000 人的高校报送艺术作品 8 件;人数在 20000 人以上的高校报送艺术作品 10 件;有美术设计类专业的高校可甲、乙组分别报送,总作品数不超过上述报送数量的2倍,其中甲组报送总数不少于50%。每名作者限报 1 件艺术作品,每件作品署名作者不超过3 人。甲乙组学生之间不得跨组联合署名。
(四)微电影。每所高校报送微电影作品总数不超过3 部。每部微电影署名团队成员不超过7名,其中主创人员不超过 3名。微电影项目允许跨组组队,但主创人员必须为同一组别。
(五)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每所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报送数量不限,每人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 幅(组)。
(六)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以高校为单位组队,一队一坊。每所高校报送工作坊不超过2 个。
(七)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每所高校报送不超过3篇。每篇案例署名负责人1 人,其他署名作者不超过 2 人。
七、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1.艺术表演奖: 分组别以子项目集体项目设奖, 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2.个人专项奖:奖励艺术表演类个人项目的获奖学生,分组别以子项目设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3.艺术实践工作坊奖:设一、二、三等奖。
4.艺术作品奖:分组别以子项目设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5.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 一等奖节目。
6.指导教师奖:奖励艺术表演、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获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 艺术表演节目、工作坊、微电影不超过3 名,艺术作品限 1 名)。
7.校长风采奖:奖励高校校级党政领导干部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优秀作品的作者。
8.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设一、二、三等奖。
9.优秀组织奖: 奖励学校美育工作全面推进、本届展演活动积极参与、广泛发动,精神文明与展演成绩突出的高校。
10.优秀美育管理工作者: 奖励在本届展演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美育管理工作者。
11.优秀大学生艺术团:奖励本届展演活动成绩突出的省级高水平大学生艺术团。
12.优秀大学生艺术团团员:奖励参加本届展演活动集体项目表现突出、成绩突出的学生。
(二)评选办法。
1.优秀组织奖: 根据各学校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评选,总数在20%左右。
2.优秀美育管理工作者:由在本届展演活动中获优秀组织奖的高校推荐,每所高校推荐1 人,省教育厅认定。评选条件如下:要求在学校美育教学改革与研究、艺术团管理与建设、艺术实践拓展与创新等方面成绩突出并积极参与本届展演活动的美育管理工作者。
3.优秀大学生艺术团:凡经省教育厅认定的省级高水平大学生艺术团,并在本届艺术展演活动中获得一等奖的均可参加评选。要求艺术团组织领导机构健全,有充足的师资、经费、场地等条件保障艺术团的发展,每年可以独立在校内外开展专场演出1—2 场, 主动走向社区、企业,进行公益演出,并在本届艺术展演活动中成绩突出。
4.优秀大学生艺术团团员:获优秀大学生艺术团的团队,每团可推荐2 人, 要求业务精湛, 团队骨干,积极参加本届艺术展演活动集体项目。
5.其他奖项: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选。
八、工作要求
(一)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是由省教育厅主办的一项面向全省大学生的普及性美育活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将展演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活动经费,制定活动方案、健康管理方案和安全预案,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活动实效。
(二) 各高校要将艺术展演活动与公共艺术课程建设相结合,建立艺术展演活动记录制度,鼓励将学生参加艺术展演活动纳入学分管理。
(三)各高校要以艺术展演活动为契机,积极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务实创新,力戒形式主义。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专家调研活动开展情况。
(四)各高校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宣传,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扩大展演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五)各高校要明确分管校领导和主管部门对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进行统筹管理和规划指导,明确1 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织和材料报送等工作,并填写《工作人员信息回执》 (附件 6 ) 、《高校相关信息采集表》 ( 附件 7 ) ,于 5月15 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wy@shandong.cn。
联系人:何丽,0531—51793873;李晓雅,0531—51793853。
附件:1.山东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2.山东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
3.山东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4.山东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大学生艺术实践
工作坊方案报送表 5.山东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
新优秀案例申报书
6.工作人员信息回执
7.高校相关信息采集表
山东省教育厅2023 年 5 月 5 日
附件1
山东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
艺术表演节目分为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五种类别。
(一) 集体项目
1.声乐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 人,钢琴伴奏 1 人,指挥 1 人(应为本校教师), 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 8 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 人(含伴奏) ,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 分钟。
2.器乐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 人,指挥 1 人(鼓励本校教师担任),演出时间不超过 9 分钟,鼓励演奏中国作品。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 人, 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 分钟。
3.舞蹈
群舞:人数不超过36 人,演出时间不超过 7 分钟。
4.戏剧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 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 12 分钟。
5.朗诵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 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 演出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二)个人项目
1.声乐
声乐节目包括美声、民族、通俗三类唱法,自选一首作品演唱,自行安排钢琴伴奏人员1 名, 时间不超过 5 分钟。省级现场展演仅提供伴奏钢琴1 架,不提供音响和话筒。
2.器乐
自选一件乐器演奏,可从中国乐器(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笛子等) 、外国乐器(钢琴、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等)中选择, 不带伴奏,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3.舞蹈
舞蹈节目包括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自选一个舞蹈片段表演,时间不超过5 分钟。
4.戏曲
自选一个戏曲片段表演,时间不超过8 分钟。
5.朗诵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时间不超过5 分钟。
二、艺术作品的要求
(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 、版画、油画, 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 69cm × 138cm) 对开, 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54cm × 78cm)。
(二)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69cm × 138cm)。
(三)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 4 幅, 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 英寸( 30.48cm× 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四)设计
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对开 ( 54cm×78cm),立体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 50cm(长)×50cm(宽)×50cm(高)。
(五)微电影
片长不超过15 分钟,视频统一采用 MP4 格式, 作者须保留MOV或AVI 格式视频文件。
三、节目和作品报送要求
(一)格式要求
1.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视频。视频采用MP4 格式 (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 1920 × 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
制,声音和图像须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 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 并以“节目名称(组别)”命名,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学生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
2.艺术作品不需装裱, 需附 400 字以内的创作说明。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 300dpi。学生艺术作品须在背面用铅笔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所在院系、学生专业、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须在背面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 省教育厅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交流以及展览、宣传等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
(三)报送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时, 学校要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并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存在虚假信息或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附件2
山东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是一项集体性、实践性、互动性、体验性的视觉艺术创作实践项目。
一、工作坊内容
围绕“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个项目开展活动。
(一)艺术与科技。基于信息时代和科技革命,用艺术形式助力科技水平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和成果转化、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展示艺术与人工智能、航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等深度融合的探索实践。
(二)艺术与生活。展现艺术与生活融合,把艺术成果服务于人民群众的高品质生活需求,用艺术创造美好生活,提升审美韵味、生活品位。展示美好生活品质的创意创新实践,如日用品、装饰品的设计制作等。
(三)艺术与美丽乡村。聚焦共同富裕,助力乡村振兴,展现艺术与美丽乡村建设融合,将艺术元素应用于乡村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展示推动乡村发展的创意创新实践,如农村景观设计、主题墙绘、农副
产品包装设计等。
(四)艺术与校园。用艺术美化校园,助力教育资源数字化建设,引领学校审美品味,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展示校园文化创意创新实践,如校内环境设计、教室环境创设、校服设计、学习用品(用具) 设计等。
二、报送要求
各高校推荐2 个工作坊项目上报省教育厅进行评选。申报材料包括工作坊方案报送表(见附件 4,一项一表)和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 8 分钟,采用MP4 格式)。历届已获奖工作坊不得重复申报。
三、人员要求
每队参展人数为10 人, 其中学生 7—9 人,指导教师 1— 3人。
四、展示要求
入围参加省级现场展示的工作坊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展位空间、提供电源及基础照明,每个展位尺寸为6 米(长) ×4 米(宽)×2.5 米(高),展位的具体布置由各参展队伍负责。
附件3
山东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是一校、一院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在美育改革创新实践中所形成的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
一、选题范围
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案例摘要300 字左右,正文不超过5000 字。展演活动重点围绕以下选题内容征集优秀案例。
(一)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二)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
(三)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
(四)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
(六)高校开展美育浸润行动经验做法
(七)高校美育资源与社会艺术资源共享共建典型做法
(八)高校名师工作室建设经验做法
二、原则
(一) 真实性。因地因校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二)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为推进高校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三)实效性。对高校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四) 典型性。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学校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报送要求
(一)格式要求
1.A4 纸张, 上边距 3.8 厘米, 下边距 3.2 厘米, 左边距 3.5厘米,右边距2.5 厘米。
2.正文主标题居中对齐,使用华文中宋二号字。主标题的段后间距设为0.5 行。如有副标题需另起一行, 使用破折号加宋体小二号字如:“—— ******”。
3.正文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楷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TimesNew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
4.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设置为1.5倍。正文须配5—10 幅插图,图片下方附 50 字以内说明, 须注明拍摄者。
(二)报送方式
各校要按照规定数量推荐优秀案例报送省教育厅。报送优秀案例时须附加盖公章的《山东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附件 5 )。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
附件4
山东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
参展学校(请填写全称) |
|
展示项目(限 1 项) |
|
指导教师姓名 (不超过3 名) |
1. 2. 3. |
工作坊项目简介(不超过500 字) |
展区设计方案(另附设计图稿) 多角度作品图片及工作坊展区多角度效果图(15—20 张) |
所在单位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联系人:
联系电话(座机和手机):
单位及职务:
电子邮箱:
附件5
山东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
案例代码 (见后附说明) |
案例题目 |
|
|
报送单位 (请填写全称) |
|
案例负责人 (署名负责人1 人,其他署名作者不超过2 人 ) |
|
案例简介(限 500 字以内,可另附页) |
山东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代码说明
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
01 |
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 |
02 |
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 |
03 |
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
04 |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 |
05 |
高校开展美育浸润行动经验做法 |
06 |
高校美育资源与社会艺术资源共享共建典型做法 |
07 |
高校名师工作室建设经验做法 |
08 |
附件6
工作人员信息回执
学校名称: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备注 |
|
|
|
分管校领导 |
|
|
手机号及微信号 |
联络员 |
附件7
高校相关信息采集表
学校名称 |
|
在校学生总人数 |
|
是否有音 乐、舞蹈类相 关专业 |
|
如有请填写所属院系 |
|
该类专业在校学生人数 |
|
是否有美 术、设计类相 关专业 |
|
如有请填写所属院系 |
|
该类专业在校学生人数 |
|